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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o)環境影響(xiang)評價(jia)(jia)法》及《環境影響(xiang)評價(jia)(jia)公眾參與暫行辦法》(國(guo)家環保(bao)總(zong)局發{2006}28號)等相關規定,現將有關“隴南(nan)市(shi)武都區段河壩(ba)建(jian)筑垃圾處理工程建(jian)設(she)項目”環境影響評價事(shi)宜(yi)公告如下:
一、工程概況
隴(long)南(nan)市武(wu)都區(qu)段河壩建筑垃(la)圾處理工程建設項目位(wei)于甘(gan)肅省隴(long)南(nan)市(shi)武都區(qu)段河壩村西側。項目總投資4445.42萬元人民(min)幣(bi)。垃圾填埋場庫容100萬m?,設計使用年限為10年,分為裝修垃圾填埋區、工程渣土填埋區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區三部分。
二、建設(she)單位和聯系方式
建設單位:隴南市武都(dou)區(qu)住房(fang)與城鄉建(jian)設局
聯(lian)系人:何(he)主任
聯(lian)系電話:18693919039
三、環境影響(xiang)評價單位和聯(lian)系方式
環評單位:河南源(yuan)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
聯系人:吳工(gong)
聯系電話(hua):13919776357
四、環(huan)境影響評價的工(gong)作程序和主要(yao)內容
(一)工(gong)作程序
(1)準備階段:研究有關文件,進行環境現狀調查,篩選重點評價項目。
(2)正式工作階段:進一步進行工程分析和現狀調查,并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。
(3)編制報告書階段:匯總資料和數據,提出環保措施和建議,給出結論,完成報告書編制。
(二(er))主要(yao)工(gong)作內容
(1)工程分析:介紹工程概況、項目建設地點環境概況和環境保護目標、環境質量現狀,分析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階段在不同時期對環境的影響及其評價,并提出環境保護建議和措施。
(2)環境質量現狀:按照國家法規的要求,對工程建設地區的環境質量現狀進行監測和評價。
(3)環境影響預測:對建設項目的主要環境因子進行預測,對預測結果進行評價。
(4)公眾參與:采取環境信息公告,調查公眾意見等公眾參與方式,進行公眾參與,在環評中反應公眾參與的反饋意見,并給出采納或不采納的結論。
(5)提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:在前述工作的基礎上提出評價結論。
五、公眾(zhong)參(can)與的(de)主(zhu)要事(shi)項(xiang)
公(gong)眾對(dui)本項目的(de)總體(ti)看法和(he)態度,以及施工期、營(ying)運期對(dui)當地(di)居民(min)生活環境(jing)質量(liang)的(de)影響(xiang)。非環境(jing)保護方(fang)面的(de)內容(rong)不在(zai)本次征求范圍內。
六(liu)、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(yao)方式(shi)
任(ren)何單位或(huo)個人若對本項目(mu)有環境保護(hu)方面(mian)的(de)意見或(huo)建議,可與本公(gong)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方式一書面形式進行聯系和反映,供建設單位、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決策參考。
特(te)此公告(gao)。
隴南市武都區住房(fang)與城鄉建設(she)局(ju)